| 標 題 | 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2024年度單位決算公開報告 | ||
| 索引號 | 000014349/2025-00064 | 文 號 | |
| 發布機構 | 發布日期 | 2025-10-31 16:56: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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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扶貧資金情況說明
十一、債務情況說明
十二、重點、重大項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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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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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職責
根據《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等,經報自治區黨委、政府批準,是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
主要職責調整為:一是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管理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局,將以下職責劃入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局:制定并組織落實傳染病預防控制規劃、自治區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制定檢疫、監測傳染病目錄;組織指導傳染病疫情預防控制,編制專項預案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預案演練,發布傳染病疫情信息,指導開展寄生蟲病與地方病防控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制定傳染病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二是將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承擔的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措施、自治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職責劃入自治區民政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三是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牽頭組織協調傳染病疫情應對工作,組織指導傳染病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與拉薩海關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和通報交流機制。
四是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要進一步轉變職能,把堅持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貫徹落實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個創建”,全面推進健康西藏建設、愛國衛生運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組團式”醫療人才援藏、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與均衡布局、國家醫學中心建設、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傳承創新發展藏醫藥事業等重大任務。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位置,弘揚偉大抗疫精神,認真總結固化疫情防控中經過實踐檢驗的經驗和模式,著力提高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戰結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織牢全區公共衛生防護網。
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機關為一級預算單位,委機關內設17個處(室、局、中心)。
具體如下:一是撤銷疾病預防控制與職業健康處、綜合監督處(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處)、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處、衛生健康對口支援辦公室。
二是辦公室劃入原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處“組織起草衛生健康、藏醫藥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以及全區衛生健康政策和標準,組織開展重大政策問題研究,起草衛生健康綜合性文件。負責衛生健康系統法治建設和宣傳教育,承擔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承辦行政訴訟、行政調解、法律咨詢等工作,組織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職責。
三是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處加掛體制改革處牌子,劃出“承擔健康西藏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職責。劃入原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處“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職責。增加“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與均衡布局工作”職責。
四是醫政醫管處(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處)更名為醫政藥政與職業健康處(對口支援辦公室),劃出“擬訂醫療安全、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相關政策、規范和地方標準并組織實施”職責。劃入原疾病預防控制與職業健康處“承擔推進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擬訂全區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職責。劃入原衛生健康對口支援辦公室“統籌全區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研究提出衛生健康對口支援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醫療人才‘組團式’援藏和全區衛生健康對口幫扶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援藏醫療干部人才的聯系和服務工作”職責。增加“承擔醫聯體建設、促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職責。
五是基層衛生健康處增加“承擔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職責。
六是衛生應急辦公室(自治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更名為醫療應急處,劃入原醫政醫管處(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處)“擬訂醫療安全、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相關政策、規范和地方標準并組織實施”職責。劃入原綜合監督處(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處)“承擔醫療衛生監督工作”職責。劃入原疾病預防控制與職業健康處“擬訂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規范并監督實施”職責。增加“組織協調傳染病疫情應對工作,承擔醫療衛生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救治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職責。
七是科技教育與人才處劃入原政工人事處(機關黨委、系統工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標準,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業務考試、評審”職責。增加“統籌生物安全領域國家安全工作”職責。
八是婦幼健康處增加“承擔0—18歲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救治工作”職責。
九是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老齡健康處)劃入原宣傳處“承擔自治區計劃生育協會的具體工作”職責。
十是宣傳處更名為愛國衛生處(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處),劃出“承擔自治區計劃生育協會的具體工作”職責。劃入原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處“承擔健康西藏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職責。劃入原綜合監督處(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處)“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參與擬訂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職責。
十一是自治區藏醫藥管理局增加“傳承創新發展藏醫藥事業,實施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統籌協調藏醫藥產業發展”職責。
十二是政工人事處(機關黨委、系統工會)更名為人事處(機關黨委),劃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標準,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業務考試、評審”職責。增加“統籌管理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局人事工作”職責。
十三是財務審計處主要負責財務及審計等相關工作。
十四是負責自治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此外,機關管理的非獨立法人事業單位共4家,分別為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后勤服務中心(副縣級)、西藏自治區生育健康藥具管理中心(副縣級,參公單位)、西藏自治區醫學技術鑒定中心(衛生專業考試中心,正縣級)、西藏自治區衛生信息中心(副縣級),此外,納入單位預算編制的還有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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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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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公開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以上報表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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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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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總計86,720.57萬元,相比上年58520.67萬元,增加28199.9萬元,增長48.19%,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經費有所增長;二是下達自治區醫院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資金2億元。2024年度支出總計57555.22萬元,相比上年49757.51萬元,增加7797.71萬元,增長15.67%,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增加和晉升,相應人員經費有所增加;二是自治區醫院支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款。
(一)收入總計主要構成
2024年度收入總計86720.57萬元。其中,一是本年收入81423.24萬元;二是年初結轉和結余5297.33萬元。相比上年22290.16萬元,減少了16992.83萬元,下降76.23%,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項目執行力度,年初結轉結余資金較少。
(二)支出總計主要構成
本年支出57,555.22萬元。年末結轉結余29,165.35萬元,主要原因:一是用氧經費結轉;二是部分項目資金需在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相比上年8763.16萬元,增加20402.19萬元,增長232.82%,增長原因:一是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資金按照工程進度需在2025年及以后年度撥付;二是部分設備款根據實際情況需在以后撥付。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81,423.2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9,781.15萬元,占97.98%;其他收入1,642.08萬元,占2.02%。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57,555.2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7.30萬元,占21.80%;項目支出45,007.92萬元,占78.2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收入79,781.15萬元,相比上年35328.69萬元,增加44452.46萬元,增長125.83%,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增加和晉升,相應人員經費有所增加;二是自治區醫院支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款;三是申請下達醫院建設經費等。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55,969.78萬元,相比上年49263.50萬元,增加6706.28萬元,增長13.61%,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經費增加;二是支出部分醫療設備款及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款。
財政撥款年初結轉結余4,889.52萬元,相比上年22290.16萬元,減少17400.64萬元,下降78.06%,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項目執行力度。
財政撥款年末結轉結余28,700.90萬元,相比上年8355.35萬元,增加20345.55萬元,增長243.50%,主要原因:一是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資金按照工程進度需在2025年及以后年度撥付;二是部分設備款根據實際情況需在以后撥付。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5,969.78萬元,占本年支出97.25%。相比上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9263.50萬元,增加6706.28萬元,增長13.61%,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經費增加;二是支出部分醫療設備款及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款。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5,969.7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845.09萬元,占3.30%;衛生健康(類)支出53306.28萬元,占95.24%;住房保障(類)支出818.41萬元,占1.46%。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55,969.78萬元。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739.76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公益性崗位補貼(項)104.58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老年福利(項)0.74萬元;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9460.36萬元;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6526.29萬元;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機關服務(項)95.47萬元;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支出(項)5166.78萬元;
8.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綜合醫院(項)20462.31萬元;
9.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1661.94萬元;
10.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54.16萬元;
11.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項)47.61萬元;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服務(項)9200.92萬元;
1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525.97萬元;
1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104.47萬元;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818.41萬元。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547.30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1,518.25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中的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個人農業生產補貼、代繳社會保險費、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1,029.05萬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中的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債務利息及費用支出中的國內債務付息及國外債務付息;資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物資儲備、土地補償、安置補助、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拆遷補償、公務用車購置、其他交通工具購置、文物和陳列品購置、無形資產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贈予、國家賠償費用支出、對民間非營利組織和群眾性自治組織補貼和其他支出。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407.67萬元,支出決算為358.73萬元,完成預算的88.00%。與2023年度相比,“三公”經費支出增加158.51萬元,增長79.17%,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國(境)費相比上年有所增加;二是下鄉調研任務較重,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相應增加。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108.83萬元,占30.34%;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238.71萬元,占66.54%;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1.20萬元,占3.1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108.83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2個,因公出國(境)12人次。開支內容主要為2024年赴英國、瑞士以及蒙古國進行學習交流。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數等于預算數,完成預算的100%。與2023年度相比,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增加105.98萬元,增長3718.60%,主要原因是2024年赴英國、瑞士以及蒙古國進行學習交流。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38.71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萬元,全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24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38.71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下鄉調研以及單位基本運轉。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數比預算數減少48.93萬元,完成預算的82.99%。與2023年度相比,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增加53.67萬元,增長29.00%,主要原因是下鄉和調研任務較重,因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相應增加。
????3.公務接待費支出11.20萬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11.20萬元,國內公務接待26批次,接待300人次;主要用于國家赴藏的接待任務等。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數等于預算數,完成預算的100%。與2023年度相比,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1.13萬元,下降9.16%,主要原因是按照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嚴控公務接待費支出。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管理要求,單位組織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70167.2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決算數的127.37%。
單位決算中反映省級保健對象預防保健等49個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2024年度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單位機關運行經費1029.05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7.4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73%。與2023年度相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增加310.20萬元,增長43.15%,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員有所增加。
2024年度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機關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2250.7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603.0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3658.8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988.80萬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擁有房屋面積19959平方米。
本單位共有車輛26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1輛、其他用車25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單位機動車,為保障單位基本運轉。
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7臺(套)。
十、扶貧資金情況說明。
衛生健康部門無扶貧項目資金。
十一、債務情況說明。
衛生健康部門無政府債券資金。
十二、重點、重大項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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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同級政府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各類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取得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根據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非同級財政撥款結余資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繳納企業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或經營結余中提取各類結余的情況。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不包括事業單位非財政撥款結余和專用結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經費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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